全体学生:
2021年7月20日以来,国内南京、张家界和郑州等地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各有关地方和单位积极开展防控工作。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学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针对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启动2021年度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阅读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申报说明:
1.2020年度已经获得该项资助的学生不再批复;
2.受理救济申请材料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2日;
3.上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须于9月12日前:
①纸质版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未来城校区地信楼468学生工作办公室;
②电子版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汇总信息统计表)整理后发送至学工办邮箱(GIEXGB@163.com)。邮件名称:“学号-姓名-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材料”。
学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救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参评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邮箱:GIEXGB@163.com),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告知申诉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7-6788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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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9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汇总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