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3-15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学校文件,现就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315-318日:提交相关材料

318-326日:学院审查评选并公示推荐人选

二、评选对象与标准

“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应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卓越,综合素质优良。根据全校全日制在读硕博比核定本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最终校级名额为硕士研究生8名,博士研究生2名。我院团委原则上可推荐不多于1名(特别优秀者可推荐2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

“优秀研究生标兵”分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综合发展类三个类别,根据各单位推荐类别人数比核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各类别最终指标。主要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处分记录。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优良,选修课课程成绩合格。

5.担任学生干部者,工作应满半年以上。

6.涉及学术成果的,署名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各类成果及奖项需为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已当选过“优秀研究生标兵”者不再参评。

(二)业绩条件:

1.学术科研类。

博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3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

硕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5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获得国家重大科研成果立项的具备同等优先权。

2.创新创业类。

作为前两名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批准著作权登记;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已开始创业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

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具备同等优先权。

3.综合发展类。

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及以上干部,热心服务同学,工作业绩突出者;热心公益,志愿奉献,前往孔子学院担任教师志愿者、在边远贫困地区长期支教者;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者;投身边防的退伍大学生以及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者。

受到省级及以上单位表彰或国家主流媒体正面报道者具备同等优先权。

三、评选办法

我院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个人自荐、资格审查、学院推优的方式,推选出“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推荐至学校后,校团委通过资格筛查、答辩评审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

四、工作要求

截止3月18日上交材料分为四个部分:

1.  《“优秀研究生标兵”学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Word版(单位推荐需同时提供签章PDF扫描件)

2.  2000字以内个人事迹、300字以内个人简介(将作为网络宣传用)

3.  获奖证书照片、1张个人登记照(红底或者蓝底均可)、3-5张个人学习生活工作照

4.  答辩PPT 此项为学校层面要求材料,可以延后至3月26日

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和压缩文件名为“XXX班级XXX同学优秀研究生标兵参评材料。纸质档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于318日前交至地信楼468学工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申             13296501069

            褚乾年           19972135249

联系邮箱:  2242910682@qq.com

 附件1   “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登记表.docx

 附件2:“优秀研究生标兵”答辩评审细则.docx 

附件3  “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理与信息工程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